防火不能全指望保温材料自身防火性能浏览:1653次近年来,由建筑外保温材料所引发的多起火灾事故,在业内触发了巨大的反响。
一些建筑承包商在蒙受重大损失后,开始在合同中将风险转移下游的保温材料供应商,明确要求生产厂家提供10年~25年不等的保质期。
谋求转型升级,是新型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绕不过的一道亟待解答的“试题”。据了解,建筑领域目前采用的有机保温材料主要有聚苯板、挤塑板和聚氨酯三种。
但是,这些材料不仅非常容易被引燃,且燃烧速度极快,一旦在建筑物外围被引燃,很快就会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这些有机保温材料燃烧后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扑救的难度非常大,这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有业内专家表示,国家提倡采用节能减排新型保温材料,就算是合格产品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他举例称:现在的房屋产权是70年,实际上不到20年或30年,墙体表面就会出现脱落,保温材料产品本身使用寿命根本达不到那么久,所以更不要说使用了不合格的产品了。
为了从源头上消除建筑外保温系统的火灾隐患,遏制此火灾事故高发势头,公安部消防局下文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并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同时,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在进行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一律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建筑外墙节能材料的升级迫在眉睫,市场对防火阻燃保温隔热材料和技术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迫使市场和企业,不得不寻找技术上的升级,谋求新的出路。
事实上,外墙保温的防火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既不能只讲究防火而放松对保温效果的要求,也不能只要求保温效果而忽视防火性能,更不能因为害怕火灾的产生而不要节能。
不能依靠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来防止火灾的发生,应当将建筑科学、材料科学、消防科学和环保科学四大学科有机结合起来。